合理合法教訓子女
合理合法教訓子女
為父母之人,有善者,亦有不慈善者。
既然為人父母,教訓子女,應該用慈悲以教導之,
可使子女知人倫道德之理,又知孝敬父母之法,
切不可有分別心,而對所疼惜之子女,則愛如掌中明珠,
若自己所怨恨之子女,則看如馬牛,不用正法指教,
而亂打亂罵,若對教訓子女,只用打罵之方法,
此不是優良之教法。
所謂「教訓子女之法,不在打罵上求優點,那要從何處求?」
就是指在為父母者,行為態度、接人接物、一起一落、一動一靜,
全部都與教訓有關,雖然子女在學校讀書,受老師之教導,
若在家中要靠父母之教訓。所以為父母之人,
要性情溫柔,而工作勤勉,用物節省,而言語謙遜,
不生亢高、驕傲,盡孝父母,而奉敬翁姑,恭敬尊長,
而友愛下輩,事物能相讓,而不計較,事事能忍耐,
而鄰里和睦。男女有別,而能守本分。無奢華、不浪費,
夫婦和順,而家庭圓滿,對一切能公平,而表現良好之態度,
這就是教育子女成功之特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