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輕視 (常不輕菩薩)

2012101211:29

不可輕視(常不輕菩薩)

 

 
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大心量-----大福報

 

佛陀還很年輕,約三十出頭的年紀,波斯匿王是一位世間凡夫,他見佛陀如此年輕,心中難免懷疑其成就及修為,佛陀便以四種比喻,開導波斯匿王不可輕視年幼或以貌取人。選譯自北傳《雜阿含經》第一二二六篇

 

佛陀說:「陛下,有四種情形,我們不可瞧不起幼小,是哪四件事呢?第一就是剎利種姓的王子,不可因其年幼就瞧不起他;第二就是小龍,不可因其幼小就瞧不起它;第三就是星星之火,不可因其微弱就疏忽大意;第四就是年輕的比丘,不可因其年紀輕就瞧不起他。」

 

有智慧的人不會因為剎利種姓的王子年紀幼小就瞧不起他,因為來日他必將登基,如果在他年幼的時候欺負他,等他將來登上皇位,掌控王權,恐將因宿仇而生報復,所以不應該輕賤及欺負年幼的王子,應該要對他非常地恭敬,這樣作才是保護自己,保護生命。

 

不管是在人多或空曠之處,若是看到小龍【小蛇】,不要因為它是小蛇就看不起它,尤其是對那種顏色複雜斑斕的小龍【小蛇】,應該要祝願它平安與喜樂,若無知的男女因輕視而侵犯它,一但被蜇,穩死無疑,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,應該要善待小龍。

 

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甚至能將整個聚落城邑付之一炬。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,應該要小心看管小火。

 

若是輕毀持守淨戒的年輕比丘,那比丘的戒德便如同峰火一般,輕毀的惡行必將引來烈火焚身,種種災厄及惡報必將生生世世延續好幾百世,就像燒毀一棵多羅樹,此後不再有生機。所以為了自身的幸福著想,應該要恭敬及供養年輕的比丘。

 

總之,對於剎利種姓的王子、小龍、星星之火、年輕的比丘,不可因其幼小就瞧不起他們,為了自身的幸福著想,應該要善待對方。」

              

 

佛陀入滅百年後,阿育王統一印度,是一個全盛的黃金時代,阿育王非常護持佛教。每看到出家人就至誠禮拜。有一次,與大臣們出巡,途中遇見一位小沙彌,阿育王很想向他禮拜,可是一想到自己堂堂一個帝王,又有眾多的大臣跟隨,在眾人面前向一位小沙彌頂禮,有失威嚴。

 

於是就把小沙彌請到無人的地方,向他禮拜,並叮嚀小沙彌說:

「請你不要向別人說,我阿育王今天向你頂禮的事啊!」

 

此時,小沙彌看到路邊有一個小瓶子,就以神通力將自己變進小瓶子裡去,過一會兒,又變現出來。

 

然後小沙彌也拉著阿育王的手說:「請大王也不要向別人說,我小沙彌能從小瓶子進進出出的事啊!」

 

阿育王看得目瞪口呆,當下豁然頓悟:即使是小沙彌,也是不容輕視的。

 

從此阿育王對一切出家眾,不管老少賢愚,都一律恭敬而不起慢心了。

 

             

 

又智度論云:如有一富貴長者,喜供養眾僧,但不喜請年少。

 

諸沙彌等皆是大阿羅漢,聽到此話有如打子師子頭。因佛說:「所謂長老相,不必以年耆,形瘦鬚髮白,空老內無德,能捨罪福果,精進行梵行,已離一切法,是名為長老。」諸沙彌就從座起言:「檀越無智人,見形不取德,捨是耆年相,但取老瘦黑!」復作是念:「我等不應坐觀檀越衡量!」

 

諸沙彌以偈云:「讚歎訶罵中,我等心雖一;是人毀佛法,不應不教誨;當疾到其舍,以法教語之;我等不度者,是則為棄物。」

 

時諸沙彌以神通自變其身,皆成老年,至檀越家應供。


   
檀越見此輩,歡喜迎入坐。坐已,馬上變回年少形體,檀越見狀,十非驚怖。

 

諸沙彌告訴他:你不要驚懼,衡量僧好惡,令人非常傷愍,所以現神通以教化,切記,聖眾是不可量的!你今天衡量僧是犯了大過失,彷彿想以一指而測知大海底,這是為智者之所笑。

 

                 

 佛經裡有「四小不可輕」,說明:一、小小的水滴不可輕,因為滴水可以穿石,滴水匯聚可以成為大海;二、星星之火不可輕,因為星火可以瞭原;三、女童不可經,因為小小女童將來可以當皇后,成為一國之母;四、小沙彌不可輕,因為今日之沙彌,乃他日之法王,所以不可輕。

從「四不可輕」,放眼世界,不可輕視的事物還有很多,茲舉其例: 

一、
少數民族不可輕:因為一個民族,不管大小,都有他的文化、語言、習慣,在世界上,也等於人間的一朵花,要看到他的美麗,不可予以輕視。 

二、
殘障人士不可輕:世間上多少殘障人士,殘而不廢,如海倫凱勒、口足畫家,以及最近大陸盲啞人士演出的「千手觀音」舞台劇等,都表現出「身殘心不殘」的堅毅生命力,令人敬佩。 

三、
貧苦書生不可輕:今日是貧苦書生,將來可能成為學問專家,即使不是書生,但如民間俗語所說:「爆灰也有再發熱的時候。」就算是一般的貧苦人士,也不可輕視。 

四、
婦人女性不可輕:歷史上,女蝸補天、嫘祖養蠶、孟母三遷、岳母教忠、木蘭從軍、緹縈救父等;現在的各行各業,多少女強人,她們傑出的表現,都證明女性不可輕。 

五、
落難人士不可輕:有的人時運不濟,一時窮途潦倒,但是他們人窮志不窮,一旦風雲際會時,更能成就不世之功業。例如,受「胯下之辱」的韓信,不也能築壇拜將封侯?朱元璋當初落魄得衣食不全時,誰又能料想得到,日後他竟能成為一代的開國之君呢?所以落難之士不可輕。 

六、
生命不可輕: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條,所以必須好好珍惜。生命如幼苗,你要好好愛護它,它才能茁壯長大;生命如同一朵花,你能好好維護它,它就能開得燦爛、持久。生命無比珍貴,一個人將來升天、成佛作祖,都是靠生命之根源,如果殘殺它,虐待它,都是殘忍之至。 

七、因果」不可輕,所謂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,任何事都有「因果」,而且分毫不差。所以,一個人可以什麼都不怕,但不能不怕因果;一個人可以什麼都不看重,但不能不看重因果。 有的人因為不怕因果,因此作奸犯科,一旦鋃鐺下獄,就悔不當初了。
因此,因果不可輕,可不慎乎! 

 

《法句經》云:「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;水滴雖微,漸盈大器。」何況佛陀告訴我們,一切眾生皆是未來諸佛。所以我們於日常生活中,需謹言慎行,不可太輕意。

佛經上記載著常不輕菩薩:「我不敢輕於汝等,汝等皆當作佛。」正是以佛眼看一切人皆是佛,以凡夫眼看一切人是凡夫,我們要轉凡夫心,以佛眼看人。因此對現前各方面條件差一點的人,千萬不可以凡情的心看不起他,那等於輕視未來佛,修行就是從起心動念開始!(引用佛教資源:感謝)

 

 

 

配合眾人、利益眾人、成就眾人---即是成就自已(法無我)

後學隨喜讚嘆-佛友好友善知識--隨喜謙卑學習--隨喜功德禮敬諸佛       

 

南無千百億化身觀世音菩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