邪惡只怕更邪惡

2009062622:03

邪惡只怕更邪惡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邪惡只怕更邪惡

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地方法院判決 林志昇 先生等控美案:「台灣人沒有國籍,台灣人忽視自己的權益,台灣人處境值得國際社會與美國同情」,繼而美國華盛頓特區高等地方法院判決 林志昇 先生等控美上訴案,判決文中說明:「基於美國與中國六十多年來多變化的關係,台灣居民被困於如同地獄般的政治環境,台灣沒有一般國際所承認的政府,所以台灣人的『地位』不確定,這點,已經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。」判決文又說:「要確認原告之『國籍』,勢必將本院(高院)帶至美國行政部門六十餘年來,未曾答覆的議題,那就是『誰對台灣執行主權?』高院不能做出判斷,因為,這?及政治問題。」

 

高院承認,原告(上訴人)所解釋舊金山和約的內容,是有根據的,也許是正確的,但是,「台灣主權」狀況,才是處理原告所「主張」事項的前提,高院沒有多少選擇,能讓美國行政單位拋棄多年來的「主張」。對誰是臺灣主權者?除「法理主權」和「事實主權」以外,高院似乎忘了在美國憲法之下,還有「軍事管轄權」,美國「征服者」對於台澎領土佔領的同時,「管轄」幾乎同時就發生,而且,就算和平條約簽訂後,「管轄」依然存在,除非經國會或總統宣佈「解除」,否則一直存在「征服者的管轄」,台灣至今沒有被解除「佔領」,國務院也是承認這點。

 

基於美國「征服者」對於台澎領土佔領的同時,「軍事管轄」幾乎同時就發生,而且,就算和平條約簽訂後,「管轄」依然存在,除非經國會或總統宣佈「解除」,否則一直存在「征服者的管轄」,台灣至今沒有被解除「佔領」,國務院也是承認這點。中華民國為台灣「征服者」美國的在台代理人,是不爭的事實!

 

故中華民國及其集團,凡侵犯台灣主權或傷害台灣居民之生命財產,均屬戰犯行為,因此中國國民黨、兩蔣以及馬英九之未經立法院討論逕即簽署矮化台灣的「兩岸四協議」罪行,似已構成戰爭犯的要件!有識之士宜速向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控告該等嫌疑罪犯。

 

倘在國內法庭控告馬英九因矮化台灣而涉叛國內亂罪,是根本不能成立的,因為中華民國憲法的領土並未涵蓋台灣!

 

邪惡只怕更邪惡,共產黨比國民黨更斜惡,故國民黨怕共產黨而臣伏於共產黨,這是魔界方程式希望蔡英文應切實体認這一邏輯政治怎會有聖潔,那來小龍女?聖潔的小龍女正中國民黨下懷在國民黨的眼中只不過是菜英文;君不見國民黨在大安區立委補選,大量流失的選票,這些高級外省人雖然非常懼怕馬的急統,但因更失望菜英文的作為,也不願投民進黨,更何況民進黨票自身也沒有全部回流,故該次補選已敲響了民進黨的喪鐘

 

唯有民進黨發動全面罷免對「兩岸四協議」嚴重失職的國民黨籍區域立委,使馬成為趴地馬,才能進而罷免馬的大作為,振奮所有豬頭豬腦的台巴子,民進黨才有救,台灣才有救!馬英九根本不甩甚麼遊行抗爭,小龍女再那麼天真,繼續以老套愚弄無知的支持者誤黨誤民誤台灣寞此為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