察覺自己的偏執

2010011323:48

察覺自己的偏執

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察覺自己的偏執

作者:聖嚴法師



有一對恩愛夫妻,在結婚多年以後,還是離婚了。辦離婚手續時,兩個人都很難過,連他們自己都想不通:明明兩個人感情很好,怎麼可能走到這一步呢?原來這位太太弱不禁風,大熱天裡也受不了一點點風;不能吹冷氣、不能吹電扇,連窗戶都不能開;偏偏這位先生最怕熱,沒有冷氣睡不著。所以,這對雖然恩愛,卻無法相處的夫妻最後只好分道提鑣。這是人生的悲劇,不過,這也是人生的常態。



佛陀在楞嚴會上對大眾說法時,曾經舉起自己的手來問阿難說:「阿難!你看我的手是正的還是倒的?」阿難自恃多聞,被佛陀連番訓斥幾次之後,再也不敢逞強,只得含糊應答說:「世間一般人都認為手指向下就是倒;我也不知道究竟如何為正?如何為倒?」佛陀就說了:「手臂就是手臂,那有一定的正或倒?只是世間的人一定要執著上豎為正,下垂為倒,這是執迷不悟的看法。



人生在世,總有許多煩惱。佛法的根本精神就是要教人斷除煩惱,怎麼做呢?方法很多。當我們追究煩惱的根源時,會發現有一種煩惱,是來自於自己主觀的立場,不能得到外在環境、或周圍的人認同。每一個人都希望得到別人接納,甚至能控制別人;卻很少有人會心甘情願接受別人的意見,更甭提受到別人的控制了。如此,人與人、人與環境之間的衝突、矛盾就來了。



所以,以佛的眼光來看,世間所見的許多價值標準,都是人的執著妄想;是非善惡,本來沒有絕對的標準。一個人從某個角度看是大壞蛋;可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也可能是個大好人。這些標準都是人定出來的,未必放諸四海而皆準。我們如果不能察覺自己的偏執,就會被自己的好惡所蒙蔽;也就會理直氣壯的拿著自己所執著的價值標準,去衡量外在環境。合乎自己的標準,就起了貪愛心;不合標準,就起了厭惡心;這個分別心,就是煩惱的根源。其實,外在的環境根本是一樣的,就像佛陀的手臂,非正非倒;可是,不同的人來看,就有不同的評價和反應。我們若能時時反省自己的偏執,在待人處事上,就會比較圓融了。



有一個媽媽告訴我,她的孩子在學校跟人家打架了,結果老師重重的處罰她的孩子,另一個打群架的同學因為功課好,逃過了處罰。老師不問青紅皂白,就責怪她的孩子把人家好學生給帶壞了;其實真正帶頭打架的是那個成績好的學生。大家看!明明同樣犯錯,成績好就沒事,成績差就該罰,老師把成績好壞當作衡量品德的標準,在我們看來是很明顯的錯誤;可是那位老師卻渾然不覺。事實上,很多時候我們就是這樣,對自己的錯誤渾然不知的。



因此,佛法教導我們時時觀察自己的微細念頭,不要被自己蒙蔽;不論外在的境界如何變化,情緒都不會受到牽動;那麼,就可以斷除煩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