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子被拖吊時.重要權益!

2010111121:44

車子被拖吊時,重要權益!

車子被拖吊時,重要權益!

四個階段,要確認,開車的要注意看喔!
1.你的小ㄅㄨㄅㄨ還沒離開地面...
 但是已經被警察綁好要吊了(不能算上架
)
2.
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
...
 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 (不能算上架
)
3.
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
...
 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在往上降的階段(已經上架
)
4.
你的小ㄅㄨㄅㄨ

 已經放到拖吊車上了 (已經上架)
PS:
要記住喔!這裡的上架階段的時間切入點是指當你發現你的車被拖吊,當時(車主出現)的那一瞬間為準。

若警察()不理會你的呼喊,一直到3.4兩個階段才說你的車上架,不能下了。那是違法的喔!可以告牠....
你可以打電話到110問該區的交通大隊分局,然後找他們的隊長。不必客氣說:若當你收到罰單,你會去繳,但你會去告罰單上簽名的員警~刑法125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處罰罪
...
第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
.....^^'
這一封信件是告知:

依照拖吊車作業規則,拖車到達違規車輛時,須按兩聲喇叭告知,還要吹哨示警,違規車主若沒有出現,方可拖走,若執行拖吊車作業時違規車主出現,雖然車輛已經上架,但車子若還沒有拖離開原停車位超過2/3以上必須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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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對付拖吊
車?
對付拖吊車2~精采實戰
一、如何向拖吊車拗錢回來
1.
先撈200元。
 車被違規拖吊走,趕快坐計程車比拖吊車早一步到拖吊場,按規保管費:200元不可收。
2
狠一點的再撈幾百元。
 法規上被拖吊車的紅單應當場開立與隨車回場,但懶警察加上爭取時效拍照趕快走人,紅單常未隨車回場。在臺北市交警是重大違規。

當你領車時,嚴格要看紅單而沒開紅單時,要主任出來解決(退個500元),否則110報案重大違規拖吊事件。這時該警吃不完兜著走,會反罵拖吊商沒處理好 ...500元乃拖吊場自行吞下。
二、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---有妙招
畢竟大家都是傻國民他拖你車你拆他牌
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,而拖吊車駕駛至少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﹙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﹚,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,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子累的半死……一個月多少錢?

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∼∼∼無照駕駛,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~21條第1項第3款「持小型車駕駛執照、駕駛連結車、大客車、大貨車者處6000-12000元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」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,無須與牠爭辯,向當班的員警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﹙很容易賓果的﹚。
如果牠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,先請員警開牠一張無照駕駛,再拆牠車牌。
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,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,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,你還可告牠「瀆職罪」﹙通常事情發展到此,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,逃之夭夭﹚。
大家多多轉寄...不要讓拖車的太囂張
怎麼樣,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!
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,但我覺得這招還不錯用……